什么是邪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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邪淫的定义

◎「若於非時、非處、非女、處女、他婦、若屬自身,是名邪婬。唯三天下有邪婬罪,欝單曰無。若畜生、若破壞、若屬僧、若繫獄、若亡逃、若師婦、若出家人,近如是人,名為邪婬。出家之人無所繫屬,從誰得罪?從其親屬、王所得罪。惡時、亂時、虐王出時、怖畏之時,若令婦妾出家剃髮,還近之者,是得婬罪。若到三道,是得婬罪。若自若他在於道邊、塔邊、祠邊、大會之處,作非梵行,得邪婬罪。若為父母、兄弟、國王之所守護,或先與他期,或先許他,或先受財,或先受請,木埿、畫像及以死尸,如是人邊作非梵行,得邪婬罪。若屬自身而作他想,屬他之人而作自想,亦名邪婬;如是邪婬亦有輕重,從重煩惱則得重罪,從輕煩惱則得輕罪。」

——《优婆塞戒经》卷第六 業品第二十四

【经文释义】

在家人若在非时、非处、非女、处女、他妇身上行淫,都是邪淫。

非时,譬如不属于睡眠之时的白天,不论是对他人的或自家的妻妇,都属于非时行淫,都是邪淫。

非处是说卧房以外的处所,在卧房以外的处所行淫,有碍观瞻,也会使外人对佛弟子有很不好的观感,所以非处也不许行淫。

非女,有人可能在想非女到底是什么?但是非女是很常见的,并且他们有时还会为自己主张权利而举办游行;譬如同性恋者一对二人之中有一人非女而自觉属于女方,或者非男而自觉是男方,若是同性者行淫都是邪淫。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对非女行邪淫,是与二根人行淫;白天看来他是一个女人,隐藏了男性身分,到晚上他把男性身分显露出来而变成男人,与二根人行淫也是邪淫。

对处女为什么不可以行淫?因为不合乎礼法;这就是说,还没有结婚就先行周公之礼(先上车,后买票),这是于处女行淫而说是邪淫,换句话说,还没有结婚就不可以行淫。

他妇是说已经系于别人的妇女,她已经于归了,假使勾引她而成就了,也是邪淫。女众也一样,勾引配偶以外的男子而红杏出墙了,也是邪淫。

最后一句比较晦涩:“若属自身。”这是说:在非时、非处自慰,也是邪淫。若属自身,还有另外一种,譬如从小练就软骨功,可以于自己口道行淫,这也是“若属自身”的邪淫。

邪淫之罪,只有阎浮提等三天下才有,欝單曰没有。因为欝單曰的男女都没有互相系属,他们不结婚,看中意了就在一起,办完事了互相没有亏欠,各自离去。他们没有家庭制度,男女不互相系属,所以没有所谓邪淫可说。

如果有人于畜生身上行淫,或破坏他人的性器官,或对“属僧之女”行淫,都是邪淫。

属于僧宝所有的女众叫作近住女,也就是沙弥尼之前的式叉摩那;这是住进寺院准备出家的女人,或者常住于寺院中为寺务工作而属于僧宝所使用之女人,是专门在寺院中做事的女性,她一生都不准备出家,于这种人身上行淫也是邪淫。

如果有女人犯罪被关进监狱中,狱卒藉权势去威逼女犯共同行淫,就是对系狱者邪淫。

又如有女人因故逃亡隐匿,收留者在这过程中威胁她,说要举发她,以此手段来达到行淫的目的,是恶性重大的邪淫。

或于师妇(师妇就是师长的配偶)身上行淫,也是重大的邪淫。

或对出家人行淫,譬如对比丘尼强暴,是极恶性的邪淫罪。

“近如是人”,近是指捉身或拥抱出家人,也是邪淫;若进而乃至“到于三道”,更是邪淫了。

出家人都没有系属,因为出家以后不是归属哪个人所有。在家人男众归一位女众所有,女众归一位男众所有。所以在属于他人婚姻的人身上行淫就得邪淫罪,是从对方配偶身上得邪淫罪。若淫污人家未出嫁的女儿,那就是于女儿的父母、兄长乃至于国王身上得罪,因为这个处女是由这些人所守护的。可是女众若出家了,并不属于谁所有,也不归谁所守护,如果于比丘尼身上行淫,是从哪里得罪呢?佛说是从他的在家亲属得罪,也从国王那里得罪;以现在的这个时代来说,是从法律得罪;但这个法律不是讲民法、刑法,是讲佛法戒律。因为如果不是强暴,而是两厢情愿的话,世间法律是管不到的,只有佛法的法律管得到,将来捨报时由护法神处置,也由因果律处置。王所,等于现代的国家法律;只在强暴的状况下,才是从国家的法律得罪。如果是两厢情愿,那就只有在佛教律法上面得罪,应该说是从三宝边得罪。

如果是在恶劣或战乱的年代,或者有暴虐之王出现在世间时,或遇到很恐怖的时节因缘,当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或小妾,希望她们避免被玷污了,所以使她们出家剃发,一般人就不敢轻易对她们强暴了。但是妇妾出家后,他自己却“还近之”,近之就是捉身或拥抱,这样就得到淫罪的轻罪。如果不只捉身、拥抱,若到三道(假使已到达三道内),也得淫罪的重罪。为什么不是邪淫罪呢?因为她们已经出家受戒了,就算是出家人;虽然意志上并未出家,但已受出家具足戒,当然仍是出家人,所以是犯淫戒而非在家人才有的邪淫戒;若犯了淫戒,要受出家人行淫犯戒的果报。三道是讲阴道、口道和穀道。穀道懂吗?(许多人表示不懂)你们都没学过道家的法。吃了米穀以后,从哪里出去?(大众点头表示领解)那就是穀道。

如果自慰时,或与配偶或者与他人行淫时,是在道路边、佛塔边、祠边(就是祭祀佛菩萨的小庙),乃至大会之处的道场中行淫,都是邪淫罪。这是佛弟子们必须非常重视的戒罪,因为邪淫大部分属于重罪,只有极小部分是轻垢罪。

……

如果有妇女被她的父母、兄弟之所守护,或被国王(被法律)之所守护,而有人于这些妇女或处女身上行淫,也是得邪淫罪。如果暗中对别人的妻妇或处女,先期约时地行淫,或先向对方允诺给予财物,或先接受别人财物而依指定去玷汙某一位妇女,或者先接受他人的请托要去玷汙某一位妇女,这样也是得邪淫罪。乃至有人用木头雕刻、泥巴塑成、或者彩色画成妇女形象而行淫,乃至於女尸身上行淫,也都是邪淫罪。电视新闻不是有报道吗?现在有人发明了塑胶美女,若去买来行淫者也是行邪淫。

如果“属自身而作他想”,就是说和自己的配偶行淫时,心中作性幻想,把配偶幻想成伊丽莎白泰勒、玛丽莲梦露,或者女性把她的配偶幻想作亚兰德伦……等,这是对系属自己的配偶幻想作另一个自己所迷恋的人,这也是邪淫。或者投机取巧假藉名义而行邪淫,想避免邪淫罪:明明是与别人配偶行淫,故意想作是自己的配偶,想要推卸邪淫的戒罪与性罪,这也不能成立,一样算是邪淫。以上所说的邪淫罪,各有轻重差别,如果是从重烦恼而产生的,就是邪淫的重罪;若从轻烦恼而产生的就是轻罪。什么是重烦恼?就是极贪心或极恶心。譬如心中建立一个邪见:“我就是要玩尽天下女人。”其实还不晓得谁玩谁呢?其实是他自己被人家玩,却想玩尽天下女人,这叫作极贪心。依极贪心而做的事情都是重罪,但是其中仍有差别。

譬如家里很有钱,他以金钱交易,每天晚上去玩女人,这属于邪淫的轻垢罪,不是重罪。邪淫的重罪:一个玩过又一个,都是欺骗人家的处女感情;或者专门勾引有配偶的妇女红杏出墙,破坏别人的家庭和乐,都不是用钱财去买来的,这叫作重烦恼。又如藏密受过第四灌的喇嘛们,常常思索着勾引年轻美丽的女弟子合修双身法的乐空双运、大乐光明,也往往能够成功达到目的,这样一世之中一直在做这种大邪淫的恶事。又如为了报复仇人而恶意奸淫其配偶或女儿,乃至加以奸杀,这三种都是邪淫中的重罪。邪淫中的最重罪,是藏密喇嘛们设计勾引随他学法的比丘尼与他合修双身法,这是无间地狱罪,因为不只是自己严重邪淫,也害出家人毁破重戒。

这些都是极重罪,因为不但先有动机而有根本罪,而且要巧设种种方便来庄严,才能成就,就有方便罪了;后来因此而成就了,当然也有成已罪,所以都是邪淫的重罪,因为都是从重烦恼所发生的邪淫罪。如果是与配偶行淫时作性幻想,那是轻罪;若是随缘而作,本无动机,也没有作种种方便来庄严,但是却被勾引而成就邪淫了,也是轻罪。可是,很多的轻垢累积而不能悔除,将会成就邪淫的重罪。因为邪淫罪在欲界中很容易犯,特别是男众,所以大家都要很小心看待。

——《优婆塞戒经讲记》第七辑


邪淫的果报

◎善男子!若復有人樂為邪婬,是人不能護自他身,一切眾生見皆生疑,所作之事妄語在先,於一切時常受苦惱,心常散亂不能修善,喜失財物所有,妻、子心不戀慕,壽命短促,是名邪婬現在惡果;捨此身已,處在地獄,受惡色力、飢渴長命、無量苦惱,是名後世惡業果報;若得人身,惡色、惡口,人不喜見,不能守護妻妾男女;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一切外物不得自在。

——《优婆塞戒经》卷第三 受戒品第十四

【经文释义】

如果有人喜欢邪淫,他是无法保护自己色身平安的,更不要说保护别人了!那么什么叫做邪淫?譬如俗话说男人在外拈花惹草,女众叫作红杏出墙;也就是说,除了正常的婚姻关系以外,不该与别人有淫爱的关系,否则就是邪淫。现代常有的同性恋仍然算是邪淫,因为违背人间的正常轨则,也是欲界天的天律所禁止的,所以是邪淫;只能有正常婚姻关系下的男女关系,不可超出婚姻关系之外另有男女关系,否则都叫作邪淫。在戒律上说,如果男人花钱去嫖妓,并不算是邪淫,他是买春的金钱交易;如果比照这个道理,女人去午夜牛郎店,也算是花钱买春,也是金钱交易,不算邪淫;但仍然是犯戒,只是不犯重戒而已,因为买春的事情不论是男众或女众做了,都破坏了菩萨应有的清净律仪。假使女众去买春,丈夫会如何看待她?同理,丈夫去买春,妻子也将一样看待他;若是佛弟子花钱去买春,被人家瞧见了,会作何感想?“哎呀!这个人受了菩萨戒,还去嫖妓!”就会影响到别人修学正法的法身慧命,也会影响到世人对整体佛教的观感,所以虽然不算是犯重戒,但仍是犯轻垢罪,所以也不该做。

……

……如果有人喜欢拈花惹草,老是要勾引人家的配偶,所有人、亲戚朋友见了都要提防:“不要与他接近,免得我家老婆(老公)被他(她)勾引。”所以一切众生见皆生疑。邪淫的人也同时会打妄语,因为邪淫一定要偷偷摸摸的进行,想要瞒人而暗地里实行,做事时当然要妄语在先,绝不可能老实说:“我明天要跟你老婆上床合修双身法!”假使被人怀疑某一天与别人老婆上床,人家质问他:“你说没有与我老婆上床,那么你那一天人在哪里?”明明是勾引别人家眷,可又不能承认,只好编一大套的谎话来取代他那一天与别人老婆去某处……的事实,所以说话时一定要先打妄语。像这样的人,一切时常受苦恼:常常要担心会不会被别人抓到。因此每天心思浮动,不断的在想那些事情,心常散乱就不可能修学善法。

“喜失财物所有”,譬如……,去年被抓到与别人老婆……,遮羞费花掉两百万,今年再被抓到又花掉两百五十万,不断的失财;若是执迷不悟继续不改,有可能最后连基本财物都会失去。这种人,老婆、儿子、女儿都不喜欢他,因为每天都有人上门来找麻烦;子女看他背叛了妈妈,见了他就讨厌。最后可能是在外面金屋藏娇,无心经营事业;事业一败,小老婆也就跑掉了!当他想要回来大老婆身边时,大老婆也不理他、不让他进门;子女也会帮忙把他挡在门外,有谁会恋慕他呢?因为这个缘故,老来受苦,不久就死掉了!还不到五十岁呢!真是寿命短促。这种人太多了,正是现世报的恶果。

等他舍寿以后还得下堕地狱,因为他邪淫而侵犯了别人家配偶,甚至有人使得别人家庭破碎,恶业很大就下地狱了。下了地狱以后当然也是恶色恶力、饥渴长命、无量苦恼,遭受后世恶业果报;将来报尽而经历过饿鬼道、畜生道才能回到人间来,同样是色身不好,而且讲话时谁都不喜欢听,不管谁见了都讨厌他;由于邪淫的余报,他家中妻子也无法守护,管不了妻子红杏出墙,又无力与人抗争。若是古时,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,只要你有钱有势;但是他纵使娶了妾,一样不能守护;乃至他所雇用的男女仆人也都无法守护,不久就散尽了!这就是他无量世以前邪淫的余报。像这种恶人的因缘力,也会使得一切外物不得自在。有人想:“这人邪淫下了地狱受苦以后轮转三途才上来人间,为什么还会有妻妾男女仆人?”其实无妨:他在往世常常邪淫时,也会有时恻隐之心而造了一、二件大善事,恶业大就先报;报尽了回到人间时还是有往世行大善业的果报而拥有妻、妾、仆人,可惜就是不能长久。都因为邪淫的余报,使得身外之物不得自在,常常会散失掉。

——《优婆塞戒经讲记》第四辑


◎佛告奈女:「好邪婬者,有五自妨:一者多聲不好。二者王法所疾。三者懷異多疑。四者死入地獄。五者地獄罪竟受畜生形。皆所致,能自滅心。不邪婬者,有五增福:一者多人稱譽。二者不畏縣官。三者身得安隱。四者死上天生。五者從立清淨泥洹道。是以當自患厭,母人生病,月期不淨,拘絆捶杖,不得自在,受行經戒,可得如佛清淨之道。」

——《般泥洹經》卷上

◎邪婬之罪亦令眾生墮於地獄、畜生、餓鬼道,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:一者、婦不貞良,二者、得不隨意眷屬。

——《十住經》卷一


不受戒的人邪淫也有罪吗?

有些人他们认为只要不受戒,如果不小心犯了戒或造了恶事,或许就没有罪,也可能就没有报应,这样对吗?很明显的,这是不对的!因为不受戒的人,不小心犯戒或造了恶事,虽然没有“戒罪”,但仍然有“性罪”,因为还有“因果律”存在啊!而且一定有因果律存在。譬如说:一位没有驾照,不清楚交通法规的人,绝对不会因为他不懂交通规矩闯了红灯或跑上快速车道,被车子撞到就不会受伤的;只要被车子撞到就一定会受伤,不会因为他不懂交通规矩,就不会受伤或受伤比较轻。受伤的轻重,是依被车子撞到的力度及撞击的地方而定,并不是依懂不懂交通规矩来决定的。有驾照,清楚交通法规而违反交通规矩的人,只是多一条罚款而已;而且了解交通法规,还有另一个优点,也就是可以因为了解相关交通法规,而避免不必要的车祸或伤亡。同样的,一位没有受戒的人,绝对不会因为他没有受戒,犯了戒或造了恶事就没有恶报;只要造了恶事,就一定有不好的果报,不会因为他没有受戒,就不会有恶报或比较轻报。因缘果报的轻重呢,是依造业的轻重而定,并不是依有没有受戒而定。受戒的人造了恶事,只是多一条戒罪而已;而且有受戒的人还有另外一个优点:也就是可以因为了解戒的相关戒相及精神,而避免不必要的恶报。

——《三乘菩提之学佛释疑(三)》第28集 学佛为甚么要持戒?(上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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